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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推进“实名制”日照市南宫NG28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

  3月24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2年第二场媒体见面会,发布日照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据日照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范昌伟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不断增长,目前完成登记注册编码喷码的近2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南宫NG28,已成为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是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尤其是各类施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机械排气污染管理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全面建立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对进出施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进出场登记”,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发布施工工地领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注册登记明白纸。

  全市各施工工地应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及时通过“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提交工地备案登记,并按照有关要求填报项目名称、地址、建设单位等信息。

  机械进出场(厂)作业时,必须进行机械进出场(厂)登记备案。进入施工工地现场作业的机械必须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环保号码,并喷涂于机械车身显著位置。禁止使用冒黑烟和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机械。市、区(县)高排放工程机械禁用区域内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含改装)机械。

  目前纳入环境监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港口码头地勤设备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暂不列入管理范畴。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日照微环保“随手拍”小程序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冒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和未进行注册登记编码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举报,举报时应注明冒黑烟机械的环保号码和未喷码机械行驶路段(地理位置),同时提供相关照片或视频等影像证据。我局将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受理,确定办理责任单位和时限,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也可以通过拨打12345市长热线环保投诉热线参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监管工作。

  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组织做好辖区内施工工地机械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各级生态环境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工地机械的核验检查、取证执法、数据共享、联合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机械使用全过程可管可控,实现从“人防”向“技防”管理的转变,推进智慧环保监管,推动生态日照建设再上新台阶,为“生态立市”打好环保基础。